本网讯(组织部 王胜乾)4月4日上午,组织部党小组在办公楼506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会议由院党委委员、组织部长成荷萍主持。
会上,组织部干部科科长胡子君详细深入地解读了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干部任用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遵循。组织部要以此为准绳,吃透精神把好关,把为学院选拔优秀干部作为使命担当,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堪当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随后,组织部副部长丁冬珍组织大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组织部要带头坚决执行该《条例》,并在全院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推动各系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及时如实做好请示报告工作,做到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担当的必须担当。
最后,成荷萍强调,党建工作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对以上两个《条例》,我们要认真学习、大力宣传、严格执行,推动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责任审核人:成荷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