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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3-14 16:00:11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316

各系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引导广大学生健康成长、努力成才,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8〕7号)要求,请各系党总支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1.工委分配我校1-2个名额,各系党总支限报1名,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不推荐。

2.推荐对象: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的中共正式党员。

3.各系党总支于4月1日前将推荐对象的《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及其佐证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办公楼505组织部,电子文档发至邮箱120816311@qq.com

4.考察。由组织部对各系提出的推荐对象逐一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向学校党委提出推荐对象建议人选名单。

5.评选公示。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推荐对象人选,并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联系人:袁娟; 联系电话:82826531;

 

:《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8〕7号)

 

 

   中共湖南女子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3月13日

附:湘教工委通[2018]7号  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