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女院党字[2011]29号 关于基层党组织改选意见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新一轮干部聘任的实际情况和学校对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的要求,决定对学校基层党组织设置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党总支成立总支委员会,组织选举总支委员3-5人;改选或选举各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委员。 二、按照湘女院党字[2011]9号“关于认真做好处级干部 换届和竞聘上岗工作的意见”的机构设置方案,成立直属党支部两个:思想政治理论课部直属党支部,体育课教学部直属党支部,组织选举好直属支部委员。 三、机关党总支,组织改选总支委员5人。各机关党支部进行重新设置,原则上,党员人数较多的部门独立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很少的部门由两个以上部门组成一个党支部。具体如下: 1. 党办、校办党支部(含国际交流处、工会); 2